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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瓘

瓘,高宗第四子许王素节之少子。神龙初,封嗣许王。开元十一年为卫尉卿,因事被讉为鄂州別驾。累迁邠州刺史、秘书监、守太子詹事。天宝六载卒,赠蜀郡大都督。诗一首。(《全唐诗》无李瓘诗。傳据《旧唐书》卷八六本傳。原傳有误文,以《新唐书》卷八一本傳参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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